在夫妻离婚之后,双方有权利商定哪一方能优先直接照看并抚养孩子,而另外一方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
然而,若是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法院便会根据法定的原则进行裁决论断,即让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用。
例如,对于实际年龄未达到两周岁的婴儿,法律倾向于由他们的母亲采取直接抚养的责任。
至于年龄已超过两周岁的儿童,倘若双亲无法就抚养这一问题达成妥善的协议意见,那么法院将按照最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福祉的总体原则,予以裁判。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我们应该尊重并考虑到他们自己的真实愿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