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关于财产分割的相关诉求。
对于那些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在进行离婚问题处理的过程中,法律规定应首先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由当地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同时,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该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