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该广告业务是以小区内所有电梯为媒介进行推广并实现盈利,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定,此项收入应归属本小区全部业主共享;
然而,若广告业务仅仅针对小区内部的部分电梯开展,例如仅在特定的数栋建筑物内的电梯内设置了广告牌,此时所产生的收益便应由这几栋楼的业主共同享有。
但是在此过程中还需注意,这些收益在支付适当的运营成本后,剩余部分方可真正归属于各位业主。《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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