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事交易中,关于口头要约的生效时间,我们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个时刻是当受要约方已经充分理解并认可了要约内容之时。
另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若是以非对话的方式做出的要约,那么它将自送达至受要约方时起开始生效;
若使用的是电子形式的数据进行发送,而且受要约方已为合同制定了特定系统用于接收此类数据,则只有在该数据进入到此特定系统之后才会开始生效;
反过来,若未指定任何特定系统执行接收任务,那便需要等到受要约方明确意识或者应该意识到收到该数据之时,才能被视为要约正式启动生效。《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
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四条
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