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界定合同履行地点,我们给出以下指导原则:
首先,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那么就应以该约定为准进行确定;
倘若在合同中并未对此作出约定或者规定得不够明确,此时便需要根据争议所涉及到的标的物来进行判断和选择。
若争议所指向的是给付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货币这一行为,那么支付货币的一方所在之地即可视为合同履行地;
反之,若争议所聚焦的是交付不动产这样的事项,那么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合同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