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露窃贼身份并不被认为会侵犯其声誉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自然人与法人均享有声誉权,并且他们的人格尊严将受到由法律规范所严格保护。
任何形式的言语或行为侮辱或者诽谤,无论针对的是个体还是组织,都被视为不允许的。
对于窃贼身份的揭示,它既不会构成侮辱,也不是诽谤,而是对客观事实进行的实话实说。
窃贼的社会评价之所以降低,是源于他们自身的职业身份,而并非由于这些信息的公开导致的。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样的事件,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法律更加偏向于去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中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