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处理个人雇佣纠纷的有效途径,首先可由受雇者同雇主进行商议寻求解决办法,亦可请求工会或独立第三方介入协调以促成共识,达成和解协定。若各方不能达成共识,受雇者有权向调解机构提出申请,促进调解程序。若调解无法成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交仲裁申请。如果对仲裁结果表示不满,可以进一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获得法院生效判决后,若对方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受雇者有权向法院申请启动强制执行流程。尽管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受雇者依然有机会通过提供如下证据来证实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1、应聘申请书、入职申请书、任用通知、面试通知书等书面文件;2、带有单位印章的制服、出入证、工作牌、营业执照、专业资格驾驶证年审结果等能够体现职位级别背景的证件;3、工资单据、工资收入证明、社会保险清单、企业退休养老金清单、住房公积金凭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工资支付凭证等;4、打卡记录、考勤记录、加班通知等相关纸质或电子版凭证;5、从其他同仁处获取的证人证词。《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