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含高铁在内的各类火车票的改签政策,现行规定如下。
在始发车驶出之前48个小时之内,旅客均可选择将所购车票改为预售期范围内的其他列车。
然而,如果车票购买时间距离发车不足48个小时,那么只能补足改签等价的其它日期的同一车次。
同时,在出发今后两个小时以内依旧可以进行无条件的改签。
根据新的规则,改签普通火车和高铁车票必须在发车前完成操作。
如现场出现特殊状况,乘客需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再经过火车站值班负责人的许可,方可在发车后的两个小时内在车站完成改签。
而对于高速动车的车票,则不受到以上限制的影响。
凡持有此类车票来参加火车旅行的乘客,若未能及时赶上火车,那么购买的车票仍具有法律效应,且可以到车站办理诸如推迟行程等方面的改签手续。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改签不适用于客票的有效期。《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八条
在发站开车前,特殊情况也可在开车后2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在开车48小时以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