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争取抚养权的女方自我陈述应当包含以下几个重要方面:
首先,详细阐述双方的职业和薪资状况,此点至关重要;
其次,对文化水平进行深入剖析;
同时,对双方照顾和陪伴孩子的具体时间进行明确表述;
此外,公正披露判给某一方以后孩子生活环境可能带来的潜在变化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
最后,强调给予抚养子女一方的思想道德品质如何,因为这往往能够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在离婚之后,不满两岁的幼儿,通常以母亲承担直接抚养职责作为首选;
对于年满八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在审慎处理抚养权争议时,会高度重视听取这些儿童的个人意愿,并将其记录在案。
因此,在离婚之前或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妥善解决孩子可能面临的心理负担,帮助他们理解并接受自己的新生活处境,无疑显得更为关键和紧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