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5日之后离职者,社会保障保险的缴费义务将全面由个人与原任职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分摊承担。
然而,从严谨的角度来看,在当月的社保费中,原先由单位承担的那部分责任仍需继续由其负责承担。
值得一提的是,社会劳动保险费的缴纳是以自然月为计费周期,因此不管员工当月实际出勤时间有多长,作为缴纳费用的规定之一,他们仍需要按月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障保险费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