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随身携带录音笔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使用录音笔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这其中涉及到录音过程中是否对他人的隐私权或其他合法权利造成侵犯,以及录音的目的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在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录制目的合法的前提下,使用录音笔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反之,若录音过程是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或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利益、甚至录音的目的本身就具有非法性质,那么使用录音笔录音无疑将被视为违法行为,此时,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相关处罚措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