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龄与其享有假期天数相挂钩之事宜:
凡劳动者职业生涯累计满分之年限尚不足10年者,可获年假5日;
若该劳动者实际累积工龄已多于10年而不超过20年,则其每年应享有的年假时间增至10日。
针对那些工龄未达十年、且累积在现所在单位工作时长尚未达到五年后患病的劳动者而言,其可享受长期病假的期限为三个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