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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请问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3-27 16:15:16 已帮助12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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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劳动合同签订时间规定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确保员工权益受到保障,法律规定了必须要达成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
如果已经存在雇佣关系但是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自实际用工之日起需要在一个自然月之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
其次,对于是否成立劳动关系的判断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达成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使用劳动力之前就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这类合同同样会被视为自实际用工之日起所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三,在介绍劳动合同期限时,我们需要明确,“劳动合同期限”实际上就是合同的有效期,通常从合同生效的那一刻开始,到合同期满或者终止为止。
雇用任何劳动者,其劳动过程都是必然发生在特定的时间段和领域之中。
而在今天这样一个高度重视生产力,重视成果效率的时代,“劳动时间”已经被公认为衡量这些重要指标的重要工具之一。
至于劳动合同期限,则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确定,这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关键条款,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所谓固定期限劳务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约定明确的商业协定中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达成共识,就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短期的半年或两年,也可以是长期的五年甚至十年,具体的终止期限需根据用人单位、职位以及劳动者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最后谈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明确期限的劳动合同。
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达成共识,便可签订此类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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