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盗窃金额达到了四十五万元,已经属于盗窃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
此类情况将面临最高十年以上至无期徒刑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没收财产的附加惩罚。
盗窃罪,是指犯罪分子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实施了盗窃国家和私人财产的行为。
具体包括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量较大或是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以及扒窃等多种形式。
然而,并非所有的偷窃行为都可以归结到盗窃罪的范畴之内。
例如,对于那些非故意偷取他人财物,并且是因为受灾导致经济困境而采取的临时性偷窃,或者是遭受威胁而参与盗窃活动且没有从中获得任何收益的人员,可以不适用盗窃罪的定义。
但是,如果这些人员的行为严重且破坏了公共秩序或者对社会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其行为就可能构成盗窃罪并受到相应的刑事制裁。
此外,区分个人家中物品失窃行为和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按照盗窃罪加以处理,但是,如果确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也应该考虑到家庭和社会地位之间的差异,制定出合理而公正的判决标准。
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即使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达到犯罪的标准,但若情节轻微,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于视为犯罪:
(1)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的少年犯;
(2)能够积极退赃或赔偿损失的;
(3)主动向警察局自首的;
(4)被迫参加盗窃活动但未分享任何赃物或者只获取极少量的赃物的;
(5)其他情节相对轻微、对社会影响不太明显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