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购房合同中,以下几种情况下的购房合同被视为无效,买家有权据此行使退房权利:
首先,当买家未达到法定民事行为能力时(例如未成年人)签署的购房合同将会被判定无效;
其次,若买方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自己已获得法定代理人的授权,或者该法定代理人并未实际参与签字确认过程,那么该此类情况下的购房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同样,如果买家在签署合同时使用了欺骗、恐吓等非法手段获取另一方的妥协,则购房合同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
另外,当一方因处于危困之中或有迫切的需求时,另一方以此强制其接受显失公平的条款达成的购房协议也将被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持有房地产的双方故意串谋,通过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方式缔结的购房合同也应被判为无效;
最后,若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并未能签订书面购房合同,并且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交易存在的真实性,那么这种情况下的购房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