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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敬** 江苏-徐州 域名权咨询 2020.08.28 18:21:30 4419人阅读

什么是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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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解析: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
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严重不负责任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04-21 11:4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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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
首先,要切实抓好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尤其是网络道德教育。要重点培养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让学生在多元化的价值观体系下,学会鉴别,学会选择。学校在传授电脑技能的同时一定不能忽视网络道德、法规的教育。可以制定《青少年上网守则》等行为规范,也可以在学校里成立网虫协会,互相交流,互相监督。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进行网络道德的宣传。
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通过法制教育来提高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任务。要做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要针对网上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其在网上的自护能力。显然,对青少年上网采取绝对限制的态度肯定是不可行的,为了避免其受到不良影响,应该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切实采取可行的方法对其积极引导。如利用网络优势,开通青少年法律网站,聘请法律专业人士,通过各种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法制宣传,就上网的法律问题办讲座,出版青少年网上法律手册等,同时加强其网上安全意识。新闻媒体也要加大青少年法律知识的宣传及普及工作,要让他们明白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此外,要营造积极、良好的网络行为氛围,号召他们以实际行动实践《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争做文明网民。
三、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震慑犯罪分子最有力的武器。预防犯罪没有法律、法规作为坚强后盾,预防的其它措施将显得苍白无力。因此,要强有力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法律为准绳进行惩处。近几年来,国家为促进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发展,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但由于利益的驱动,真正严格执行的网吧并不多,因此,必须规范网吧从业行为,加大监督力度,电信、公安和文化部门要齐抓共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切实把好进门关,严格履行进入网吧的人员登记制度,认真做好审查证件制度,确保18岁以下未成年人在非节假日、非家长陪同下不得进入公共网吧。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从严从重处罚。
四、加紧青少年专用网站的建设。

2020-08-28 18:22:30 回复

【法律意见】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严重不负责任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制作、复制宣扬淫秽内容的未成年人出版物,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第五十四条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播放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六条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意见】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严加管教。   第五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本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让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接到报告后,不及时查处或者采取有效措施,严重不负责任的,予以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出版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出版物的,由出版行政部门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制作、复制宣扬淫秽内容的未成年人出版物,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传播宣扬淫秽内容的出版物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及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或者利用通讯、计算机网络等方式提供上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及其信息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没收读物、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第五十四条影剧院、录像厅等各类演播场所,放映或者演出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节目的,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播放的音像制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五条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不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或者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由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五十六条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为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提供条件,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你好,司法实践中,预防青少年网络犯罪的一般措施是:

(一)加强青少年的网络教育,倡导网络文明。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倡导网络文明,让他们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做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
  
(二)重视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引导作用。一方面学校在教育学生会使用网络的同时,还应把网络安全的知识教会学生,指导和教育青少年正确上网,安全上网,科学上网,高尚上网。对于家庭入网者,家长可以在电脑端加过滤软件,提取精华,剔除糟粕。父母应经常和子女交流,增进相互了解,提高青少年的自控能力和心理承受力。给他们精神生活的指导。
  
(三)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净化网络环境。一方面建设适合青少年的网站,转移青少年网上的注意力。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改变传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一法,建设适合青少年的网站,把青少年的网上注意力吸引到这类网站上来,减少青少年对不良信息的接触。另一方面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技术,加强网络系统规范化,完善网络秩序。除了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道德教育外,络安全管理也是防范青少年网络犯罪的重要措施。公安机关必须建立高素质的网络警察队伍,强化网络日常的维护、监督和安全管理。
  
(四)完善立法,提高司法、执法水平。
首先,提高执法、司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努力推行上网实名制。一方面要严厉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可以由法官等司法人员深入学校开展网络法律教育。
其次,要加强与完善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立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必然有漏洞,所以还要进行法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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