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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除以30天是合理的吗

底薪除以30天是合理的吗
公司发展的好坏,与公司经营状况是密切相关的,因为科学的管理能促进公司快速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则可能被市场淘汰。经营管理是相互渗透的,我们也经常把经营管理放在一起讲,实际情况也是经营中的科学决策过程便是管理的渗透,而管理中的经营意识可以讲是情商的体现。
2024-02-20 06:41:05 已帮助280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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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薪除以30天是合理的吗
【问题解析】
底薪除以30天是不合理的。底薪理论上应该是每个月除掉周六周日的其他工作日,并且这些工作日满勤即每天8小时的情况下的工作,每月大约平均在20天,因为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所以工作日的天数也不一样。国家劳动法规定底薪的全额天数是21.75天。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所以,月计薪天数一般为21.75,但有的公司是按月份计算的会是22天。
劳动者基本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也称标准工资。在一般情况下,基本工资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主要部分。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用人单位如果拖欠工资,可先和单位协议,若是协商不成解决方法如下: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内容】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的计发办法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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