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领域涵盖了两个层次、两种手段——兼并和收购,即指两家或以上实力相当的企业之间通过协商、谈判等方式实现互相融合的过程;
同时也包含了一个企业出于自身利益或者战略需要,全面进入另一家或多家企业的所有或部分业务领域的行为。
换言之,兼并与收购均属于企业法人在建立平等互利、公平公正以及诚信守约的基础上,运用合理且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经济手段,获取其他法人所拥有的产权权益的一种商业活动,也是企业进行资本运营及拓展经营范围的重要途径之一。
具体而言,企业并购主要涉及到公司合并、资产收购以及股权收购这三大类型。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