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属于遭受暴力伤害受伤的情形,但该情形是否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满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2、遭受暴力伤害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就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3、可以依法追究打人者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