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务关系中,若其中一方当事人不幸遭受伤害,则其所应获得之赔偿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首先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该项费用需参照当地相关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助标准予以合理确定;
其次是营养费,此费用应依据受害者损伤程度并结合医疗专家意见进行评估和核定;
再者是交通费,此项费用应以受害者及其必要陪护人员为就医或转院治疗实实在在发生的费用为准进行计算;
此外,若涉及如护工等其他服务,还需支付相应的护理费及误工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