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者离职,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了。单位没有理由拒绝。辞职后的工资也应当按时发放,不能以辞职为由不发放工资。公司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投诉是不收费的。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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