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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什么情况下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0 18:54:37 已帮助119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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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会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未履行奏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行路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本领而拒不履行奏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虚构证据、暴力、胁迫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藏、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背财产报告规则的;
(五)违背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借口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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