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责任之诉中的诉讼时效期限的规定为三年,该时效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利遭受侵害及责任人之时起算。
若有法律另作规定的情形则应依循相应规则。
然而,如权利人从权益受损之日起到超过二十年内一直未提出请求,此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主动进行审理和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依据自身需求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以延长此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