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因个人原由主动提议去职的,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赔偿金。如果是因单位有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限定的情形,那么你能够以此为因向单位提议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并且能够要求单位按照你满半年不满2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薪水的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