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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续签,合同到期了,我在工厂做了六年,有补偿吗

单位不续签,合同到期了,我在工厂做了六年,有补偿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3-02 17:39:59 已帮助25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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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续签,合同到期了,我在工厂做了六年,有补偿吗
1、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新合同待遇降低你不续签,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3、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5、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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