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按照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要照发工资。并且,用人单位无论是否购买生育保险,生产期妇女都可以享受带薪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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