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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谁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最新修订谁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29 23:18:24 已帮助11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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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谁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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