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对于欠下信用卡本金达9600元的犯罪嫌疑人,若其具有恶意透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信用卡诈骗行为,那么将面临刑事指控及相应的惩罚。
具体而言,在信用卡诈骗活动中,犯罪金额倘若是‘巨大’级别的,即超过二万元且达到二十万元以下的涉案金额,将被判处五年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惩罚,同时还须承担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倘若涉案金额再大,或者被告人还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将会更加严厉,包括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以及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