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
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工厂没有签
劳动合同的不发工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同时支付未
签订劳动合同的
双倍工资。去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
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
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
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
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
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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