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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受著作权保护吗?

《网游》受著作权保护吗?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19 08:48:49 已帮助4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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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受著作权保护吗
网络游戏尚未成为一种《著作权法》明文规定的受保护的独立客体。司法实践中关于网络游戏也存在不少的争议和讨论,这些争议的焦点集中在:网络游戏是否具有可版权性?如果不具有可版权性,原因是什么?网络游戏到底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哪一类作品?网络游戏中的某些元素(如直播画面、背景路线图、人物角色、游戏规则等)可否单独主张著作权保护?如果可以享有著作权保护,这些元素又属于法律规定的哪类作品?从目前绝大多数的司法判决来看,通常只有先界定原告主张保护的智力成果属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哪一类作品类型,且必须依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对每类作品的定义,判断其确系符合每类作品特定的“构成要件”,才能判定其享有著作权保护。对此,业内已有不少学者和法官提出,《著作权法》第三条对作品类型的列举,旨在为版权行业实务操作和法律适用提供一定的指引,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利而非束缚,不应当理解为对作品类型的限定,更不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额外条件。因此,在网络游戏著作权纠纷中,对网络游戏进行作品类型的区分并非是必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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