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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申报

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申报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8 06:49:42 已帮助47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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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在2021年做出政策完善调整,不把“二调”现状图作为是否纳入复垦的硬性条件,并制定出了渝国土房管【2021】319文件(重庆市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细则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土地权利人申请复垦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土地权利人有合法稳定住所,在农村新建房屋要扣除建新占地面积;

(二)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复垦农户宅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需提供土地使用证

(四)复垦农户除合法途径取得的宅基地外,坚持“一户一宅”;

(五)申请复垦宅基地存在主体房屋;

(六)申请复垦农村建设用地界址准确,权属清晰无争议;

重庆农村宅基地复垦流程可参照以上的内容进行参考采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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