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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现代化小区都是有专门的物业服务公司来提供管理服务的,自然作为小区业主也应该支付给物管公司一定的费用。但是在业主与物管公司、人员之间也会产生物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往往涉及同个小区的众多业主,在处理过程中,业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联合起来,一个案件的处理在涉案小区会产生示范效应,处理不当将直接影响社区稳定,给案件审理带来较大压力。
2024-02-19 23:38:00 已帮助27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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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享有,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的分配。

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1、全体业主所有小区公共道路或场地停放车辆的停车费、利用小区公共区域获取广告费如广告宣传栏产生的收益、小区内公共建筑如按规定出租业主共有的管理用房、活动房产生的收益等归全体业主所有。

2、部分业主所有利用共用部分物业、设施获取广告费、出租费、残值等获取的收益,归部分业主所有。

例如小区有二幢或二幢以上房屋时,某幢房屋产生的电梯广告费,归该幢房屋业主共同所有。

根据《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利用住宅共用部分所得的收入,应纳入业主大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在每季度末予以结算(对结算时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并于次月5日前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物业服务企业应将小区公共收益存入业主大会账户中“小区公共收益”科目,独立核算。

“小区公共收益”科目细分为两种:

1、业主大会收益户用于核算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公共收益,如公共区域的停车费、广告费等。

2、门牌幢收益户用于核算属于“部分业主所有”的收益,如电梯、楼道广告费等,可将收益分摊到门牌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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