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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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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1 · 1714人看过
导读:因病辞退员工,若在规定医疗期内,单位辞退属违法,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辞退,支付经济补偿。
因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怎样算

在职场上,员工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遭遇被辞退的情况,其中因病被辞退也不少见。当员工因为生病没办法正常工作,有些用人单位可能就会选择辞退员工。这时候员工心里肯定犯嘀咕,自己因为生病已经够闹心了,工作还没了,那该得到多少补偿才合理呢?这补偿标准到底是怎么算的呢?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因病辞退补偿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为因病辞退员工的补偿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比如说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生病后医疗期满无法回到原岗位,公司也没有合适的岗位给他,这种情况下公司要辞退他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二、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小张在公司工作了3年零4个月,他的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应得的经济补偿就是3.5×5000=17500元。

三、额外支付工资的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就解除劳动合同,除了支付经济补偿外,还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比如小王生病医疗期满后,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就直接辞退他,那么公司除了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得额外给小王一个月的工资。

四、医疗补助费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比如小赵被鉴定为重病,他的月工资是6000元,那么他的医疗补助费至少是6×6000=36000元,再加上增加部分不低于36000×50%=18000元。

员工因病被辞退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补偿落实不到位、与用人单位就补偿标准产生争议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员工的合法权益就难以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与用人单位协商,怎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不再为这些麻烦事儿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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