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2024年结案的这起劳动争议案中,原告XX公司与被告CXX因加班工资产生纠纷。被告CXX主张原告支付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加班工资11321.38元。原告XX公司则认为被告系计件工资制,未安排其加班,无需支付加班工资。吴俏俊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此前办理过数百起各类案件,此次受XX公司委托代理此案。吴俏俊仔细查阅员工手册和劳动合同,发现其中均未要求被告按标准工时打卡,也未在工作日外要求加班。
精准梳理劳动事实
吴俏俊律师在审查案件时,翻到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计算方式的条款,明确被告工资按工作数量计算,与考勤无关。她还收集了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以此证明原告已足额支付工资。执业12年的吴俏俊深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和分析至关重要。她对比了被告的工单和提货时间,确认提货日系原告给的最后时限而非加班时间,从而明确原告未安排被告加班的事实。
专业抗辩维护企业权益
在法庭上,吴俏俊律师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论证被告主张的加班工资无事实与法律依据。她指出被告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系原告安排的加班,也不能证明实际加班时数。而且原告实行计件工资制,被告超过8小时工作的量也计入工资总量,多劳多得,不排除被告为多劳多得而自愿加班的可能性。最终,法院采纳了吴俏俊律师的意见,判决原告无需支付加班工资,成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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