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X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立案通知时,心中既愤怒又担忧。2015年3月入职XX公司,自2017年起担任创意设计总监岗位的他,在2021年8月遭遇了公司的罚款。公司以他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时未认真检查盖章致标书成废标为由,做出处罚决定,扣发了他7000元工资。曹X不服,在与公司沟通无果后,决定寻求法律帮助,找到了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李红丽律师。
李红丽律师拥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党支部副书记。她拥有工科与法学双重教育背景,理论功底扎实,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了深厚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年均办案近百件,尤其擅长处理劳动纠纷案件。此前她处理过不少类似的劳动纠纷案件,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
李红丽律师在了解情况后,指导曹X咨询扣款的合法性,并告知其保留公司违法的相关证据,以及通知解除的程序。在李律师的指导下,曹X非常聪明地在签署公司文件时留下了当时的日期,并收集保留好了公司不当扣款处罚的相关证据。
仲裁阶段,2021年12月28日,武汉市江汉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支持了曹X的仲裁请求。然而,XX公司不服,向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起诉。在法庭上,XX公司提供“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投标项目)”“公司项目组奖惩制度”作为扣发依据,但法院查明这些办法均是在公司对曹X作出罚款7000元的处罚决定之后才有的,故不能成为公司对曹X扣款的处罚依据。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7000元。
经过了仲裁和一审程序后,公司受到了深刻的教训,在曹X没有申请执行前即向曹X支付了判决确定的各项费用。李红丽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地指导当事人保留关键证据,成功拆解了公司所谓的证据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还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