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儿上,很多人都知道现在有个离婚冷静期。这离婚冷静期就像是给冲动离婚的夫妻一个缓冲的时间,让大家好好想想是不是真的要分开。不过这冷静期有30天,而且在冷静期结束之后还有一个时间限制,很多人就迷糊了,比如说冷静期30天过了15天才去办离婚手续,这样到底行不行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唠唠这个事儿。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30天过了15天的情况
冷静期30天过了15天,还处于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这个期限内。在这个时间段内,双方只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就会按照规定的程序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结束后过了15天,他们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受理他们的申请,然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发给离婚证。
三、所需材料及流程
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时,需要携带相关材料。一般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比如王女士和赵先生去办理离婚,他们带齐了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就为他们办理了离婚登记。
四、逾期未办理的后果
要是冷静期30天过了,超过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这个期限,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时候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申请的流程,再次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比如刘先生和孙女士在冷静期30天过了之后,超过了30日都没去申请离婚证,那就只能重新申请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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