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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威胁辞职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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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555人看过
导读:因用人单位威胁等违法行为致劳动者辞职,一般有赔偿。劳动者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社保等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暴力威胁、强迫劳动或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可立即解约,单位也需支付补偿。同时,劳动者要提供沟通记录、证人等证据证明是单位威胁导致辞职。
受到威胁辞职有赔偿吗

一、受到威胁辞职赔偿

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威胁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辞职,一般是有赔偿的。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需注意的是,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是用人单位的威胁行为导致辞职,如相关的沟通记录、证人等。

二、受威胁辞职后能否获得相应赔偿

受威胁辞职,若能证明是被胁迫,可视为被迫离职,劳动者有权获得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需提供证据证明受威胁的情况,如录音、聊天记录等。之后可先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提起诉讼。

三、受威胁辞职获赔偿在法律上有何依据

受威胁辞职获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有: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46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对经济补偿的标准作出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受威胁辞职,劳动者可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赔偿。

当我们了解到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威胁等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辞职,一般是有赔偿的这一情况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赔偿的具体计算标准是怎样的,通常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另外,若劳动者与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你在遭遇用人单位威胁辞职赔偿方面还有更多疑问,比如证据收集的细节、赔偿协商的技巧等,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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