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工族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是保障自己权益的重要凭证,可有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劳动合同会面临解除的情况。比如公司经营不善要裁员,或者员工自身有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想跳槽,这些都会涉及到劳动合同的解除。那劳动法对于解除劳动合同到底有哪些规定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比较平和,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像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比如小王在一家公司工作,后来公司业务调整,和小王协商后,双方都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照规定给予小王一定的经济补偿,小王也顺利办理了工作交接。在操作时,双方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解除时间、经济补偿金额等重要内容。所需材料就是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小李在试用期觉得这份工作不适合自己,提前三天向公司提交了离职申请,三天后就可以离职。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要保留好书面通知的证据,比如通过邮件发送离职申请并保留邮件记录。
2.即时解除: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比如工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领导还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工人就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小张在工作中经常迟到早退,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经过多次警告仍不改正,公司就可以辞退他。用人单位需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
2.非过错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
四、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比如某企业因为市场竞争激烈,经营陷入困境,需要裁员。在裁员时,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劳动合同解除后,可能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经济补偿是否足额支付,社保关系如何转移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有专业人士的帮助,能让你在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安心地面对新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