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职场上,劳动纠纷并不少见,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无法自行协商解决问题时,劳动仲裁就成了维护权益的重要途径。在劳动仲裁里,有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两种结果,这两者的区别可大了,搞不清楚很可能影响后续的维权行动。比如有的劳动者拿到裁决书,以为事情就这么定了,结果因为没搞明白裁决类型,错过了继续维权的机会。那到底该怎么区分劳动仲裁终局与非终局裁决呢?咱们接着往下看。
一、明确法律规定区分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终局裁决主要适用于两类案件。一类是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比如,小李被公司拖欠了三个月工资,总计金额在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以内,这种情况就可能适用终局裁决。另一类是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而非终局裁决则是除了上述适用终局裁决的案件之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竞业限制协议的合理性发生的争议,这类案件通常就属于非终局裁决的范畴。
二、从裁决效力上区分
终局裁决的效力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小张拿到终局裁决书后,觉得裁决结果没有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他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非终局裁决则不同,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都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给了双方更多的救济途径,以确保裁决结果的公平公正。
三、从救济途径上区分
用人单位对于终局裁决,只能在有证据证明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等情形时,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对于非终局裁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对裁决结果不满意,都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入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
四、从程序设计目的上区分
劳动仲裁设置终局裁决,主要是为了提高效率,快速解决一些小额、简单的劳动争议,避免用人单位利用程序拖延时间,保障劳动者能及时拿到应得的权益。比如那些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能通过终局裁决尽快拿到工资,维持生活。
非终局裁决则更注重全面审查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对于一些复杂、争议较大的劳动纠纷,给予双方充分的时间和机会在法院进行辩论和举证,以确保最终结果的公正。
劳动仲裁裁决作出后,后续还可能面临执行问题。如果是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非终局裁决进入诉讼程序后,若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能会有二审程序。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并不简单,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维权困境。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劳动维权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