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刘巍律师,拥有超20年司法实务与刑辩经验,同时在劳动争议仲裁方面也有着卓越的表现。
复杂案情现难题
申请人张XX主张于20XX年XX月X日入职被申请人上海某物业管理公司,担任切配岗位,月工资4500元,后称于20XX年X月XX日因单位辞退离职,遂提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5,000元。此案存在诸多难点,劳动关系认定存在争议,被申请人通过平台发布临时工需求,申请人与多家第三方签订《自由职业者服务协议》,被申请人认为双方为劳务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人于20XX年X月X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违法解除”发生于退休后近16个月,劳动关系是否存续成核心争议。此外,申请人未提供任何证明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且即便存在劳动关系,退休年后解除性质的变化也影响赔偿金计算依据。
精准策略破困境
刘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否定”的双重抗辩策略。首先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确认其达到退休年龄后与被申请人不再构成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劳务关系。其次,即便不考虑退休年龄因素,申请人通过平台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提现报酬,被申请人未对其用工管理,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同时,指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适用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申请人退休后主张赔偿金缺乏法律依据。
圆满结果显价值
庭审中,刘巍律师清晰阐述抗辩逻辑。最终,仲裁委员会认为申请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依据,不予支持。本案以被申请人“零赔付”结案,为客户避免4.5万元损失,充分体现了刘巍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主体资格、时间节点等程序性抗辩的精准把握,为企业在复杂的劳动争议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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