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法院的法庭内。原告郑XX、林XX、罗XX、马XX四人一脸愤懑,诉称被告林XX雇佣它们在“浙渔”船作业,拖欠工资50500元,还要求被告罗XX共同承担责任并确认船舶优先权。被告罗XX委托了陈秋秀律师等为其代理此案。
理清责任边界
陈秋秀律师,此前深耕公司法务领域多年,在合同风险把控上有独特敏感度。接手案件后,她迅速梳理案件事实,逐页查看相关协议和聊天记录,精准区分两位被告的责任边界。她发现四原告是受被告林XX雇佣,与被告罗XX不存在雇佣关系,罗XX并无支付工资的义务。同时,她重点研读《海商法》,发现四原告诉请的船舶优先权已超过法定一年的除斥期间。
庭审有力抗辩
案件审理中,被告林XX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陈秋秀律师依法出庭应诉。庭审中,她清晰发表抗辩意见,结合手中的证据,充分阐述罗XX不应承担责任的事实依据,指出罗XX与四原告无雇佣关系,不应支付工资;又详细说明船舶优先权已消灭的法律依据。她的逻辑严谨、说理充分,有效反驳了原告的不合理诉请。
胜诉维护权益
法院审理后,采信了陈秋秀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被告林XX单独支付四原告工资,驳回四原告要求罗XX承担责任及确认船舶优先权的诉讼请求。陈秋秀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代理思路,成功为被告罗XX免除相关责任,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陈秋秀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超过100多件,案件类型多样,始终保持零投诉记录,展现了她在海事等纠纷中的专业代理能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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