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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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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8 · 1716人看过
导读:《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分两类。一是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包括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

在职场上,劳动合同就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契约书”,保障着双方的权益。然而,有时候用人单位会因为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这可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比如,有些劳动者可能突然收到被辞退的通知,却不知道用人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那么,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这就是咱们接下来要探讨的问题。

一、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比较平和,双方就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共识,比如经济补偿、工作交接等。例如,一家公司因为业务调整,与部分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就补偿金额、离职时间等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要注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项权利义务,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劳动者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像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者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有个例子,某员工在工作中私自挪用公司资金,这就属于严重的营私舞弊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要解除这类劳动合同,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的过错行为,并且规章制度要合法合理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

三、劳动者非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某员工因车祸受伤,医疗期满后无法再从事原来的体力劳动工作,公司给他调整岗位后仍无法胜任,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四、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出现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例如,某企业因市场竞争激烈,经营困难,需要进行裁员。在这个过程中,用人单位要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后,还可能会出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经济补偿的计算是否合理,社保关系的转移怎么办,档案的处理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面对这些问题时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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