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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温津贴要多少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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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4716人看过
导读: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国家高温津贴要多少温度?

在夏季高温情况下,一些必须在室外工作以及在室内工作温度不能降低至33度以下的劳动者,很容易发生中暑的问题,不仅影响工作进展,还严重危害劳动人员的人身安全。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我国劳动法对于国家高温津贴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国家高温津贴要多少温度?什么样的天气才能算作高温天气呢?

国家高温津贴要多少温度?

什么样的天气算高温天气?

根据2012年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

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哪些人群能够享受高温补贴呢?

高温补贴具体不以工种,而是工作场所温度而定。例如,在室外露天作业35度以上的情况下工作的:1、建筑工人;2、交警巡警;3、环卫工人;4、户外线路检测人员;5、仓库搬运工等,以及在室内工作33度以上的情况下工作的:1、炼钢工人;2、机械铸造工人等,可以领取高温补贴。

2016年全国其他省市的高温费大致分月补、日补两种发放标准。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摄氏度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摄氏度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摄氏度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摄氏度(含33摄氏度)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7、东莞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至33摄氏度以下的(不含33摄氏度),用人单位6—10月需按月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摄氏度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摄氏度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各省份之间的全年平均气温差异较大,夏季的气温高低差异也很大,所以各个地区对高温补贴的标准有所不同,有的发放时间较长有的较短。劳动者还需要参考当地发布的高温补贴通知,如果用人单位有延迟发放或者不发的情况,劳动者有权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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