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两口子经过一番激烈的争吵,脑袋一热就跑去民政局申请了离婚。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他们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可刚过几天,这其中一方就后悔了,心里琢磨着是不是不该这么冲动。那么这时候问题就来了,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能不能主动去撤销离婚申请呢?这事儿在生活里真还不少见,很多夫妻一时冲动申请离婚,冷静下来又想挽救婚姻,所以这当中的法律规定与大家的生活息息相关。
一、离婚冷静期内撤销申请的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在冷静期第10天,小张后悔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去申请撤回离婚登记。
二、主动撤销的操作流程
如果一方想在离婚冷静期内主动撤销离婚申请,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就是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然后亲自到当初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向工作人员表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意愿,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进行核实,只要情况属实、材料齐全,就会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这样就算完成了撤销申请的流程。
三、撤销申请后的法律效果
一旦一方成功撤销离婚申请,离婚登记程序就终止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有效。就好像小张和小李的例子,小张成功撤销申请后,他们俩还是合法夫妻,原先申请离婚的事儿就暂时告一段落。之后如果双方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走离婚登记申请程序,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四、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新的协议,一方撤销申请后,这些协议是否还有效呢?一般来说,这些在离婚申请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确认,比如没有经过法院判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就不具有强制执行力。要是之后双方又因为这些问题产生纠纷,还是需要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离婚冷静期内主动撤销申请只是处理离婚问题的一个阶段,之后可能还会面临各种情况。比如,虽然一方撤销了申请,但双方的矛盾并没有真正解决,之后还是会经常争吵,那又该如何处理呢?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接下来通过诉讼离婚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这些问题都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解答。这时候律图网就可以帮上大忙,律图网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打包票、做虚假承诺或者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站在你的立场,根据具体情况,指导你后续该怎么做,让你在处理婚姻问题时更有底气,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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