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申请仲裁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在职申请仲裁本身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若仲裁请求中无解除劳动合同相关诉求,仲裁期间劳动合同通常继续有效。
若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情形为由,在仲裁中请求解除劳动合同,仲裁委支持该请求的,自解除通知到达单位时劳动合同解除。若仲裁请求被驳回,劳动合同未解除。此外,即使未在仲裁请求中明确提出解除,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也可依据法定情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职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在职仲裁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看解除情形。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解除,合法且无需支付补偿。
若单位以《劳动合同法》第40条、41条情形解除,应提前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并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如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主动合法解除,如单位拖欠工资,可获经济补偿;主动违法解除,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赔偿。
三、仲裁期间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仲裁期间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若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解除,合法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以第40条规定解除,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等,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但单位无正当理由,在仲裁期间随意解除,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当谈到在职申请仲裁能否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时,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了解。比如在职申请仲裁期间,如果仲裁结果支持劳动者诉求,企业可能会以某些理由变相辞退员工;而如果劳动者自行以仲裁结果为依据直接解除合同,也可能面临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另外,解除劳动合同后,还涉及到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等问题。若你对在职申请仲裁期间的权益保护、解除合同后的经济补偿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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