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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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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24 · 1584人看过
导读: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确定,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实际工作月数算。工资指正常劳动所得的货币性收入,含计时、计件工资、奖金等。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十二年;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该标准计算。
算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算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方式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方式为: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指正常劳动所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二、算经济补偿金标准要把社保扣除吗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标准为劳动者应得工资,不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但单位缴纳的社保部分不计入基数。

法律依据及分析:

1.计算基数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货币性收入。

2.社保部分的处理:

个人缴纳的社保:属于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代扣代缴性质),应计入应得工资(即税前、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前的工资);

单位缴纳的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支出,不属于劳动者工资范畴,不计入基数。

3.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以“应发工资”(扣除个税、社保个人部分前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而非“实发工资”(扣除后实际到手金额)。

结论:

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不应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应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的社保与计算基数无关。

(注:若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计算;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数平均。)

三、算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该用什么方法

经济补偿金与双倍工资的计算需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具体方法如下:

一、经济补偿金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平均工资(或社平工资3倍,若超上限)

1.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年限<1年按1年算;<6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

2.月平均工资: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含奖金、津贴,不含加班费)。

3.上限规则: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二、双倍工资差额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公式:双倍工资差额=月工资×未签合同月份数(≤11个月)

1.适用情形: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入职第2个月起至第12个月止,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基数: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含加班费、福利,具体依各地司法口径调整)。

3.时效:属惩罚性赔偿仲裁时效为1年(自权利受侵害之日起算)。

提示:具体基数、时效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如北京/上海对双倍工资基数的不同认定),建议结合个案咨询专业人士。

当了解算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方式是什么后,还需知晓一些关联问题。比如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一般情况下,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才需计税。还有就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如果您在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纳税、支付等方面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别错过获取准确解答的机会,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资深法律专家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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