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报酬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
一般情况下,劳务报酬在法定情形下具有优先受偿权。
在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就其承建工程所产生的劳务报酬,在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中,相较于普通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旨在保障建筑工人等劳动者权益。
在企业破产程序中,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劳务报酬性质的款项,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受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不过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有严格法律规定和适用范围,要依据具体情形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是否享有及如何行使。
二、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在哪些情形适用
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在建设工程领域适用较多。根据相关法律,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实际施工人付出劳务后,在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可主张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此外,企业破产时,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优先受偿,这也体现劳务报酬优先性。但需明确,行使优先受偿权要在法定期限内,且遵循法定程序。
三、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适用情形有法律限制吗
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适用情形存在法律限制。在建设工程领域,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承包人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其中包含直接费用以及包括企业管理费、利润等间接费用,而劳务报酬涵盖于建设工程价款中,当符合条件时可优先受偿,但需在工程价款范围内且不能超合理期限主张。此外,并非所有劳务关系都有优先受偿权,仅在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和情形下适用。
当探讨劳务报酬是否具有优先受偿权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劳务报酬被认定有优先受偿权,其优先受偿的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是仅包含应得的报酬本金,还是也涵盖相应的利息等。另外,在多个债权人存在的情况下,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与其他债权的清偿顺序如何确定。如果你对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劳务报酬优先受偿权本身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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