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依法主张以下赔偿。首先,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其次,若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后,用人单位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若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恶意拖欠工资立案新标准是什么
恶意拖欠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立案标准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条件。一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地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具体执行标准。此外,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需符合上述数额标准方可立案追诉。该罪的立案需同时具备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法定数额标准及经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前提,三者缺一不可。
三、恶意拖欠工资的赔偿标准到底是什么
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资的赔偿包括两部分。一是经济补偿,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主张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二是加付赔偿金,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需注意,加付赔偿金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为前提,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主张权利。
当我们了解了恶意拖欠工资赔偿标准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若员工因被恶意拖欠工资而被迫离职,是否能获得额外的经济补偿呢?答案是肯定的,员工可依据相关法律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另外,若企业恶意拖欠工资且存在转移财产等行为,员工有哪些更有效的维权途径呢?这时候可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你对恶意拖欠工资赔偿的计算细节、维权流程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