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职没合同半个月恶意辞退怎么办
入职半个月未签合同且被恶意辞退,劳动者可依法维权。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虽未签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恶意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由于工作不满半年,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的二倍。
同时,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虽入职仅半个月,暂不涉及此赔偿,但可提醒单位及时签订合同。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二、入职半月无合同被恶意辞退法律咋维权
入职半月无合同被恶意辞退,可按以下方式维权:
收集证据: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同事证言等,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与单位协商:可与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辞退行为不合法,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半月虽未到支付双倍工资时间,但可明确后续权益)。
投诉举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改正。
申请仲裁: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及相应工资报酬。
三、入职半月无合同被恶意辞退能获哪些法律赔偿
入职半月无合同被恶意辞退,可获以下赔偿:
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依据《劳动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赔偿金:若能证明是恶意辞退,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入职半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赔偿金则是1个月工资。
虽入职半月未签合同,但从用工之日起双方已建立劳动关系,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此情况半月暂不涉及,但后续可留意。
当遇到入职没合同半个月恶意辞退的情况,除了要考虑当下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没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赔偿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恶意辞退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您对入职没合同半个月恶意辞退怎么办还有更多疑问,或者想了解赔偿计算方式、维权流程等内容,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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