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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向员工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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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7 · 1732人看过
导读: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向员工追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单位经济损失,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要求赔偿,赔偿可从工资扣除,但每月不超当月工资20%,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标准支付。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致单位受损,单位也有追偿权。司法实践中,追偿权及范围会综合多因素考量。
用人单位能否向员工进行追偿

一、用人单位能否向员工进行追偿

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可向员工追偿。依据相关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可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外,员工故意或重大过失致用人单位受损,用人单位也有追偿权。如员工在工作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故意损害单位财物等。不过,司法实践中判断用人单位追偿权是否成立及追偿范围,会综合考量损害原因、员工过错程度、损失大小、劳动报酬等因素。

二、用人单位能辞退认定工伤的员工吗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辞退认定工伤的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无过失性辞退(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工伤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认定工伤的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能辞退45岁以上员工吗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45岁以上员工,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若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非过错性辞退情形,如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若该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当探讨用人单位能否向员工进行追偿这个问题时,除了核心的追偿条件与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追偿的金额限度,法律通常会限制用人单位向员工追偿的金额,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另外,追偿的程序也很重要,用人单位需遵循法定程序进行追偿,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若你在用人单位追偿方面,对金额限度、具体程序等还有疑问,或是正面临相关实际问题,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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